主人公是阿乞,书名叫《天元鼎传说》,是质量非常高的一部文章,超爽情节主要讲述的是: 泥洼镇的雨,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馊味。阿乞缩在“醉仙楼”后巷的破草垛里,怀里紧紧抱着半块发霉的麦饼——这是他今天从酒楼伙计脚下抢来的,代价是左腿被踹出一片青紫,此刻正隐隐作痛。雨丝混着巷子里的污水,顺着草
泥洼镇的雨,总带着股挥之不去的馊味。
阿乞缩在“醉仙楼”后巷的破草垛里,怀里紧紧抱着半块发霉的麦饼——这是他今天从酒楼伙计脚下抢来的,代价是左腿被踹出一片青紫,此刻正隐隐作痛。雨丝混着巷子里的污水,顺着草垛的缝隙渗进来,打湿了他那件满是补丁的灰布衫,冷意像针一样扎进骨头里,可他连抖都不敢多抖一下,只死死盯着巷口那只黄皮饿犬。
那狗跟了他半个时辰了。
阿乞太熟悉这种眼神了——浑浊的眼珠里泛着饿极了的凶光,嘴角挂着涎水,爪子在泥地里刨出浅浅的坑,只要他敢露出半分松懈,这畜生就会扑上来,把他连人带饼撕咬成碎片。在泥洼镇当乞丐,饿肚子是常事,被地痞揍也是常事,但被饿犬盯上,是能要命的。
他悄悄把麦饼往怀里又塞了塞,指尖触到饼上的霉斑,却没半分嫌弃。昨天他一整天只喝了两碗泔水,今天若再吃不上东西,恐怕熬不过今晚的寒夜。他慢慢挪动身体,想绕到草垛另一侧,那里有个废弃的鸡笼,或许能挡住饿犬的扑击。可刚动了一下,草垛发出“哗啦”一声轻响,巷口的黄狗立刻竖起了耳朵,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呜咽,一步步朝他逼近。
阿乞的心跳瞬间提到了嗓子眼。他双手撑在泥地上,指尖抠进湿软的泥土里,大脑飞速运转——他打不过这狗,跑也跑不过,唯一的办法,是找个东西吓唬它。他目光扫过四周,除了满地的烂菜叶和破陶罐,什么能用的都没有。眼看黄狗离他只有三步远,腥臭的风都吹到了脸上,阿乞突然摸到怀里除了麦饼,还有个硬邦邦的东西。
是昨天躲雨时,在镇外落仙祠的神台底下摸到的铜疙瘩。
那东西巴掌大小,浑身是锈,只在边角处能看到一点暗金色,摸起来凉冰冰的,当时他觉得或许能换两个馒头,就随手揣进了怀里。此刻情急之下,他想也没想,伸手就把那铜疙瘩掏了出来,紧紧攥在手里,朝着黄狗狠狠挥舞:“滚!快滚!”
黄狗愣了一下,似乎没把这小小的铜疙瘩放在眼里,依旧龇着牙往前凑。阿乞心一横,使出全身力气,把铜疙瘩朝着黄狗的脑袋扔了过去。他本就没什么力气,准头更是差得离谱,铜疙瘩没砸到狗,反而“当啷”一声掉在了泥水里,溅起一片污浊的水花。
可奇怪的事发生了。
那铜疙瘩刚一碰到泥水,竟突然发出一丝微弱的金光,虽转瞬即逝,却让原本凶神恶煞的黄狗猛地向后一缩,喉咙里的呜咽变成了惊恐的吠叫,看都不敢再看阿乞一眼,夹着尾巴转身就跑,眨眼间就消失在了巷口。
阿乞愣住了。
他呆呆地看着巷口,又低头看向泥水里的铜疙瘩,半天没回过神来。刚才那丝金光,是他看花眼了吗?还是这破铜疙瘩有什么古怪?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忍着腿疼爬过去,把铜疙瘩从泥水里捡了起来。
刚一碰到铜疙瘩,阿乞就觉得指尖传来一阵暖意——不是炭火那种灼热的暖,而是像晒了太阳一样,温和的暖意顺着指尖慢慢往上爬,一路传到胳膊,最后竟蔓延到了左腿的淤青处。原本又酸又疼的腿,像是被温水敷过一样,疼痛感竟减轻了不少。
“这……这是什么?”阿乞喃喃自语,用袖子擦了擦铜疙瘩上的泥水和锈迹。随着锈迹被擦掉,更多的暗金色露了出来,鼎身两侧还刻着两个模糊的字,他不识字,却觉得那字的笔画透着股说不出的规整。他把铜疙瘩翻过来掉过去地看,除了暖,再没感觉到别的异样,可刚才黄狗的反应,还有腿上疼痛感的减轻,又让他不敢把这东西当成普通的铜疙瘩。
他把铜疙瘩重新揣进怀里,紧贴着胸口,那股暖意还在,像是揣了个小小的暖炉,驱散了不少寒意。他又摸出怀里的麦饼,咬了一大口,发霉的味道在嘴里散开,可他却吃得格外香甜——刚才死里逃生的后怕,加上铜疙瘩带来的暖意,让他觉得这半块发霉的麦饼,竟是这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。
吃完麦饼,雨渐渐小了。阿乞靠在草垛上,摸着胸口的铜疙瘩,心里第一次有了点不一样的想法。他在泥洼镇当了五年乞丐,每天都在为一口吃的挣扎,从没想过未来会怎么样,可今天这铜疙瘩的出现,让他隐隐觉得,或许他的日子,能有点不一样。
就在这时,巷口传来了脚步声,还有熟悉的嬉笑声。阿乞脸色一变,赶紧把铜疙瘩往怀里塞得更深,同时缩了缩身体,尽量让自己藏在草垛的阴影里。
来的是镇上的地痞李四和他的两个跟班。李四是泥洼镇出了名的泼皮,最喜欢欺负他们这些乞丐,抢他们的食物,揍他们取乐。昨天阿乞的肚子就是被李四踢疼的,今天若是被他们撞见,别说怀里的铜疙瘩,恐怕连小命都要难保。
脚步声越来越近,李四的声音也传了过来:“妈的,这鬼天气,连个能抢的都没有。刚才我看见个老东***了半块肉,追了两条街居然让他跑了!”
另一个跟班附和道:“四哥,别急啊,前面那草垛里好像有个人,说不定藏了吃的。”
阿乞的心提到了嗓子眼,他紧紧攥着拳头,指甲深深嵌进掌心,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。他能听到李四的脚步声停在了草垛前,接着,一只脚狠狠踹在了草垛上,干草和泥水纷纷落了下来,砸在他的头上。
“里面藏着的是什么东西?给老子滚出来!”李四的声音带着凶气,脚又踹了过来。
草垛被踹得摇摇欲坠,阿乞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了。他深吸一口气,手悄悄摸向怀里的铜疙瘩——刚才这东西能吓跑黄狗,说不定也能对付这几个地痞?可他刚碰到铜疙瘩,就听到李四“咦”了一声,接着脚步声竟慢慢远去了。
“四哥,怎么不搜了?”跟班的声音带着疑惑。
李四的声音有些不耐烦:“搜什么搜,刚才看见王掌柜从前面过,听说他今天收了笔银子,咱们去跟着他,说不定能捞点好处。一个乞丐能有什么东西,别浪费时间。”
脚步声渐渐消失在巷口,阿乞这才松了口气,后背已经被冷汗打湿。他瘫在草垛里,大口喘着气,胸口的铜疙瘩依旧散发着温和的暖意,像是在安慰他一样。
他不知道,刚才李四之所以突然离开,是因为在他靠近草垛时,阿乞怀里的铜疙瘩又发出了一丝微弱的金光,那金光虽没被人看见,却让李四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寒意,只想赶紧离开这里。
雨停了,天边露出一点微弱的光。阿乞抱着怀里的铜疙瘩,慢慢从草垛里爬出来。他看着手里的破碗,又摸了摸胸口的铜疙瘩,眼神里第一次有了些光亮。
“不管你是什么东西,”他对着铜疙瘩低声说,“以后我就带着你了。”
他不知道,这个被他当成“能换馒头”的铜疙瘩,正是江湖中流传了百年的天元鼎;他更不知道,从他把这鼎揣进怀里的那一刻起,他的命运,还有整个江湖的命运,都已经开始改变。
阿乞紧了紧怀里的鼎,拿起破碗,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后巷。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酒楼门口等泔水,而是朝着镇外的方向走去——他想去落仙祠再看看,那个藏着天元鼎的地方,或许还藏着别的秘密。
泥洼镇的路很难走,满是泥泞,可阿乞的脚步却异常坚定。他的身后,是五年忍饥挨饿的乞丐生涯;他的前方,是一条充满未知与危险的江湖路。而这一切的开端,只是一个乞丐,和一个藏在怀里的、锈迹斑斑的小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