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在二十一世纪的雨夜,重生在八十年代的婚夜。上一秒,我还是叱咤商场的女总裁,
下一秒,就成了一个被卖掉的、即将要和村霸“洞房”的小媳妇。土坯房,红双喜,
还有身上这件硌得慌的红布褂子,无一不在提醒我这个荒谬的现实。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,
一个满身酒气、眼神凶狠的男人走了进来。他就是传说中能徒手打死野猪的村霸,陆长风。
我看着他,他也看着我,空气里都是火药味。他一步步逼近,我攥紧了拳头。行,
死过一次的人了,还怕这个?不就是个村霸吗?老娘今天就教教你,什么叫温柔乡,
什么叫美人关!01“你就是许家卖给我当媳妇的?
”男人低沉的嗓音在狭小的土坯房里响起,带着浓重的酒气和一股子压迫感。
我费力地睁开眼,后脑勺还在一阵阵地抽痛。映入眼帘的,是斑驳脱落的土墙,
墙上贴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红双喜字。身上盖着一床印着大红牡丹的被子,
粗糙的布料***皮肤,很不舒服。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堵在门口,背着光,看不清脸,
但那股子生人勿近的凶悍气息,隔着几米远都能把我掀个跟头。这是哪?
我不是在庆功宴回家的路上,连人带车被死对头撞下高架桥了吗?我记得车子爆炸的灼热感,
还有骨头碎裂的剧痛。“哑巴了?”男人不耐烦地开口,往前走了一步。昏黄的煤油灯光下,
他的脸终于清晰起来。棱角分明的脸庞,黝黑的皮肤,一道狰狞的伤疤从左边眉骨划到嘴角,
让他本就凶恶的长相更添了几分煞气。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褂,敞着怀,
露出里面结实的肌肉线条。我脑子里“嗡”地一声,无数不属于我的记忆碎片涌了进来。
许明舒,十八岁,红星村村民。因为家里欠了巨额赌债,被她那个烂赌鬼爹和恶毒后妈,
用三百块钱卖给了村里最凶最不好惹的男人——陆长风。也就是眼前这位。今天,
是他们的“新婚之夜”。原主不愿意,一头撞在墙上,结果就这么香消玉殒,
换来了我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女总裁。好家伙,重生加年代文,还是先婚后爱,对象是村霸。
这情节,可真够劲爆的。陆长风见我半天不说话,只是直勾勾地盯着他,
眼神里没了之前的惊恐,反而多了几分探究和……玩味?他皱起了眉头,
那道疤跟着动了一下,显得更吓人了。“看什么看?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!
”他恶狠狠地放话,像一头被惹怒的野兽。我慢慢从床上坐起来,身上的红布褂子土得掉渣,
但我现在没空计较这个。我冲他勾了勾嘴角,露出了一个自认为颠倒众生的微笑。
“看你长得好看啊,老公。”那声“老公”又甜又软,像裹了蜜的糖,
我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陆长风明显愣住了。他大概是没想到,
前一秒还寻死觅活的小媳-妇,下一秒就跟换了个人似的,不仅不怕他,还敢主动撩拨。
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,从脖子根一直蔓延到耳廓。“你……你***什么!
”他眼神躲闪,语气也没了刚才的凶狠,反而多了几分无措。哟,纯情村霸?这人设我喜欢。
我掀开被子,光着脚丫踩在冰凉的泥土地上,一步步朝他走过去。我个子不矮,
但站在他面前,还是得仰着头才能看他。“我哪里胡说了?”我伸出手指,
轻轻点在他的胸膛上,那里的肌肉瞬间绷紧。“你是我花三百块钱买来的丈夫,
我不叫你老公叫什么?”“是你花钱买的我!”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,急着纠正。
“有区别吗?”我眨眨眼,一脸无辜,“反正从今天起,你就是我的人了。”我凑近他,
压低了声音,温热的气息喷在他的耳边。“以后,你得听我的。”陆长风浑身一僵,
像被点了穴。他一个常年在山里跟野兽打交道、在村里靠拳头说话的男人,
哪里见过这种阵仗。村里的女人见了他,哪个不是绕道走?这个新买来的媳-妇,
不仅不怕他,还敢上手摸他,对他“宣示**”?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都往一个地方涌,
脑子乱成了一锅粥。半晌,他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:“不知羞耻!”说完,他一把推开我,
像是逃一样地冲出了屋子,还顺手把门给带上了。我被他推得一个趔趄,差点摔倒。
稳住身形后,我看着紧闭的房门,忍不住笑出了声。这村霸,还挺有意思。不过,当务之急,
不是跟他谈情说爱。我打量着这个家徒四壁的屋子,除了一张床,一张破桌子,两个小板凳,
再也找不出第四样像样的家具。墙角堆着一些杂物,散发着一股霉味。
窗户是用几根木条钉的,风一吹就“吱吱呀呀”地响。这就是我未来要生活的地方?我,
许明舒,一个身价过亿、住着江景大平层的上市公司总裁,竟然要住在这种地方?不行,
我得想办法搞钱。八十年代,遍地是黄金的年代,只要脑子活泛点,饿死是不可能的。
我开始在屋里翻找起来。最后,在床底下的一个破木箱里,我找到了这个家的全部家当。
一卷皱巴巴的毛票,仔细数了数,一共是十二块五毛七。还有几十斤粮票,几尺布票。
这就是那个烂赌鬼爹搜刮完后,留给原主和她这个新婚丈夫的全部财产。我叹了口气,
把钱和票揣进兜里。这点钱,想做点小生意,启动资金都不够。看来,
还得从我这个“村霸老公”身上想办法。我躺回床上,盖上那床粗糙的被子,
开始盘算接下来的路。嫁都嫁了,日子总得过下去。而且,要过就得过得风生水起!
让那些看不起我、卖掉我的人,全都把眼珠子瞪出来!02第二天,
我是在一阵鸡鸣声中醒来的。阳光透过木条窗户的缝隙照进来,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我伸了个懒腰,感觉浑身酸痛。这破床,比我***还难睡。我坐起身,
发现陆长风竟然睡在地上。他用几块木板和稻草铺了个简易的地铺,
身上就盖着一件薄薄的外套,蜷缩成一团。看着他那魁梧的身躯委屈巴巴地挤在地上,
我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。这家伙,虽然长得凶,但好像……也不是那么坏?
我轻手轻脚地下了床,走到他身边,蹲下来仔细打量他。睡着了的陆长风,没了白天的凶狠,
那道疤痕也显得不那么狰狞了。他的睫毛很长,鼻梁很高,嘴唇很薄。其实仔细看看,
他长得还挺英俊的,就是皮肤黑了点,气质凶了点。我正看得出神,他忽然睁开了眼睛。
那是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,带着刚睡醒的迷茫,在看清是我之后,瞬间变得警惕起来。
“你看什么?”他猛地坐起来,往后缩了缩。“看你啊。”我理直气壮,
“长得帅还不让人看了?”陆长风的脸又红了。他似乎很不习惯我的直白,别扭地转过头,
闷声闷气地说:“赶紧去做饭!娶你回来不是当摆设的!”“做饭?”我挑了挑眉,
“可以啊,米在哪?菜在哪?”他被我问得一噎,指了指墙角的米缸:“米在缸里,
菜……菜在院子里,自己去摘。”我走到米缸前,掀开盖子一看,瞬间无语了。
缸里只有浅浅一层糙米,还混着不少沙子。这哪够两个人吃?我转头看向他,
似笑非笑:“陆长风,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?三百块钱买回来的媳-妇,你就让她吃这个?
”“有的吃就不错了!”他梗着脖子嘴硬,“爱吃不吃!”我也不跟他争,放下缸盖,
走到院子里。院子不大,倒是收拾得挺干净。角落里开辟了一小块菜地,
种着几颗蔫巴巴的青菜和两根黄瓜。我叹了口气,摘了那两根黄瓜和几片青菜叶子,
回到屋里。淘米,生火,煮粥。八十年代的土灶,我还是第一次用,浓烟滚滚,
熏得我眼泪直流。好不容易把粥煮上了,我又把黄瓜拍碎,
用仅有的一点盐和酱油凉拌了一下。早饭很简单,一锅清得能照见人影的糙米粥,
一小碟凉拌黄瓜。我把饭菜端上桌,陆长风已经洗漱好,坐在了桌子旁。
他看着桌上的“寒酸”早餐,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。“就吃这个?”“不然呢?
”我给自己盛了一碗粥,慢条斯理地喝着,“家里就这点东西,你要是想吃肉,
自己上山打去。”他瞪了我一眼,没再说话,拿起筷子,默默地喝粥。一顿饭,
两人相对无言。吃完饭,他摔下碗筷,起身就要出门。“你去哪?”我叫住他。“上山。
”他头也不回。“等等。”我走到他面前,摊开手,“给我点钱。
”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:“给你钱?我哪有钱?”“少来。”我才不信他,
“你一个村霸,身上能没钱?昨天我看了,家里就十二块五毛七,这点钱能干什么?
我想做点小生意,需要本钱。”“做生意?”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眼神里满是怀疑,
“你还会做生意?”“瞧不起谁呢?”我挺起胸膛,“我告诉你,不出三个月,
我保证让你顿顿吃上肉!”他嗤笑一声,显然不信我的豪言壮语。但我没放弃,继续缠着他。
“给点嘛,就当是我借的,以后连本带利还你。”我拉着他的胳膊,轻轻晃了晃,
使出了我的撒娇***。陆长风浑身僵硬,胳膊上的肌肉绷得像石头一样。他想甩开我,
但我的手像牛皮糖一样黏着他。“你……你放手!”他结结巴巴地说,脸红得像煮熟的虾。
“你给我钱,我就放手。”两人僵持不下。最后,他像是认命了一样,
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东西,扔给我。“就这些,再多没有了!”说完,
他逃也似的跑了。我打开布包,里面是几张大团结,还有一些零钱,数了数,足足有两百块!
我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,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。这村霸,嘴上说不要,身体还挺诚实嘛。
有了这两百块的启动资金,我的计划就可以开始了。八十年代初期,改革的春风刚刚吹起,
商机无限。卖衣服,卖小吃,倒卖小商品……只要敢想敢干,就不怕赚不到钱。我决定,
先从最简单的开始——卖凉皮。这个年代,物资匮乏,人们的娱乐生活也很单调。
一份好吃又新奇的小吃,绝对能迅速打开市场。说干就干。我拿着钱,去了镇上的供销社。
买了面粉、调味料,还奢侈地买了一小块猪肉和几根骨头。回到家,陆长风还没回来。
我把骨头炖上,然后开始和面、洗面、做凉皮。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菜一碟,
想当年为了应酬,我可是特意去学过几手厨艺的。等我把凉皮做好,天也快黑了。
陆长风扛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,身上还背着弓箭。他看到我,愣了一下,
然后把野猪往地上一扔,闷声不响地去收拾。我看着那头还在滴血的野猪,
心里对他又多了一层认识。这家伙,是真有本事。晚饭,我做了红烧肉,炒了两个素菜,
还有一大锅香喷喷的白米饭。浓郁的肉香飘满了整个院子。陆长风洗漱完,
看着一桌子的饭菜,眼睛都直了。“你……你买肉了?”“对啊。”我给他盛了一碗饭,
“快吃吧,今天辛苦了。”他没动,只是定定地看着我。“你哪来的钱?”“你给的啊。
”“我给你的钱是让你做生意的!”他有些生气。“这也是投资啊。
”我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他碗里,“投资你的胃。把你喂饱了,你才有力气上山打猎,
给我赚本钱,不是吗?”他被我的歪理说得一愣一愣的。最终,还是没抵挡住红烧肉的诱惑,
拿起筷子,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。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,我笑了。这个男人,其实很简单。
谁对他好,他就听谁的。拿下他的心,得先拿下他的胃。看来,我的第一步,走对了。
03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推着一辆破旧的板车出门了。
板车是陆长风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,吱呀作响,仿佛随时都会散架。
车上放着我昨天晚上做好的凉皮、黄瓜丝、面筋,还有几罐调料。
陆长风本来不同意我出去抛头露面,被我一句“你不让我去,那谁来赚钱养你”给堵了回去。
他黑着脸,帮我把东西搬上车,临走前,还硬塞给我一把小刀。“放身上,有人欺负你,
就捅他。”他说话的语气还是那么凶,但我却听出了一丝关心。我把刀收好,
冲他笑了笑:“放心吧,你媳妇我,可不是好欺负的。”我推着车,一路去了镇上。
正是赶集的日子,镇上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我找了个空地,把摊子支起来,
扯着嗓子开始吆喝。“卖凉皮嘞!独家秘方,不好吃不要钱!”我的嗓门不清亮,
但胜在新奇。这个年代,出来摆摊的都是些大爷大妈,像我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媳妇,
往那一站,本身就是一道风景。很快,就有人围了过来。“小姑娘,你这卖的是啥?
”一个大婶好奇地问。“大婶,这叫凉皮,来一份尝尝?保证你吃了还想吃。
”我热情地介绍。“咋卖的?”“一毛钱一份,加肉臊的,一毛五。”价格不贵,
很快就有人愿意尝试。我手脚麻利地把凉皮切好,放上黄瓜丝、面筋,再根据客人的口味,
淋上醋、酱油、辣椒油,最后再浇上一勺我秘制的肉臊。一份色香味俱全的凉皮就做好了。
第一个客人是个年轻小伙子,他半信半疑地尝了一口,眼睛瞬间就亮了。“好吃!真好吃!
”他三两口就把一碗凉皮吃完,意犹未尽地咂咂嘴,又掏钱买了一份。有了第一个回头客,
我的生意立刻火爆起来。围观的人纷纷掏钱购买,我的小摊前很快就排起了长队。
“给我来一份,多放辣子!”“我要加肉臊的!”我忙得脚不沾地,收钱收到手软。
带来的凉皮,不到两个小时就卖光了。我数了数钱,除去成本,净赚了十五块!
在这个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三四十块的年代,一天赚十五块,简直是巨款!
我激动地差点跳起来。果然,知识就是财富!我推着空车,哼着小曲往家走,
心情好得不得了。路过一家布店,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。
我想起了陆长风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褂,还有他睡觉时盖着的那件薄外套。我咬了咬牙,
扯了两尺结实的蓝布,又买了一些棉花。虽然花掉了今天赚的一半,但我觉得值。回到家,
陆长风竟然在家。他正坐在院子里,磨着一把砍刀,看到我回来,只是抬了抬眼皮。
“回来了?”“嗯。”我把板车停好,献宝似的把布和棉花拿到他面前。“看,
我给你买了做新衣服的料子。”他磨刀的动作一顿,抬起头,
那双深邃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。“给我买的?”“对啊。
”我把布料在他身上比划着,“这颜色衬你,做件外套肯定好看。”他沉默了,低着头,
继续磨刀,只是动作慢了许多。“多管闲事。”半晌,他才从嘴里蹦出这么一句。
我也不在意,拿着布料和棉花进了屋。晚上,我借着煤油灯昏暗的光,开始给他做衣服。
我上辈子虽然是总裁,但为了培养兴趣爱好,学过服装设计,做件简单的外套还是没问题的。
陆长风坐在桌子对面,默默地看着我。屋子里很安静,只有剪刀剪布料的“咔嚓”声,
和针线穿过布料的“沙沙”声。“你……”他忽然开口。“嗯?”我头也不抬。
“你今天……没被人欺负吧?”他问得有些别扭。我抬起头,看到他脸上不自然的神情,
忍不住笑了。“没有,你媳妇我这么厉害,谁敢欺负我?”他“哦”了一声,又沉默了。
过了一会儿,他又问:“生意……好吗?”“好,都卖光了。”我得意地扬了扬下巴,
“赚了十五块呢。”他眼里闪过一丝惊讶,但很快就掩饰过去了。“明天还去?”“去,
当然去!”**劲十足,“明天我准备多做点,争取赚二十块!”他看着我神采飞扬的样子,
嘴角似乎……微微向上翘了一下?虽然只是一瞬间,但我还是捕捉到了。这个男人,
好像正在一点点地被我融化。我心里甜滋滋的,手上的动作也更快了。几天后,
我的凉皮生意越来越好,成了镇上小有名气的小吃。每天都有人排着队等我出摊。
甚至有人开始模仿我,也在镇上卖起了凉皮。但他们的味道,跟我秘制的料汁比起来,
差远了。我的生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。而我也终于攒够了钱,买了一台缝纫机。有了缝纫机,
我给陆长风做的那件新外套,很快就完工了。我让他试试。他嘴上说着“浪费钱”,
但还是听话地穿上了。深蓝色的外套,衬得他身形更加挺拔,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。
“怎么样?合身吗?”我围着他转了一圈,满意地点点头。他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,
眼神有些复杂。“嗯。”他闷闷地应了一声。我知道,他心里是高兴的。
这个嘴硬心软的男人,真是越来越可爱了。04我的凉皮生意越做越红火,
每天的收入稳定在二十块左右。手里的积蓄也越来越多。我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的摆摊,
开始琢磨着更大的生意。八十年代,服装行业正处于萌芽阶段。人们的审美开始觉醒,
不再满足于千篇一律的蓝灰黑。喇叭裤、蝙蝠衫、连衣裙……这些后世看来有些土气的衣服,
在当时却是最时髦的潮流。我决定,利用我的设计天赋,做服装生意。
我先是画了几张设计图,都是一些款式新颖、剪裁独特的连衣裙和衬衫。然后,
我去了县里最大的布料市场。我精心挑选了几款颜色鲜亮、质地轻薄的布料,
准备先做几件样衣出来。就在我跟布店老板讨价还价的时候,
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。“哟,这不是许家的那个赔钱货吗?怎么,被卖给村霸了,
还有闲钱来逛布店?”我回头一看,是我的“老熟人”——我那恶毒后妈的侄女王春花。
王春花长得尖嘴猴腮,一双吊梢眼,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一股子刻薄。
她旁边还站着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,正色眯眯地打量着我。我记得他,
是镇上一个出了名的二流子,叫赵德胜。我懒得理他们,转头对老板说:“老板,
这几块布我都要了,帮我包起来。”“站住!”王春花一把拉住我,“许明舒,
你哪来的钱买布?是不是偷你男人的?”“我劝你嘴巴放干净点。”我冷冷地看着她,
“我的钱是我自己赚的,不像某些人,只会嚼舌根。”“你!”王春花被我怼得脸色一白,
随即又像是想到了什么,得意地笑了起来。“你自己赚的?就凭你?别搞笑了!
谁不知道你被卖给了陆长风那个煞星!我听说他长得奇丑无比,还打女人!
你现在是不是过得生不如死啊?”她幸灾乐祸地看着我,等着看我的笑话。我还没开口,
旁边的赵德胜就凑了上来,一脸不怀好意地笑。“明舒妹子,跟那种粗人有什么好过的?
不如跟了哥哥我,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。”说着,他就要伸手来摸我的脸。我眼神一冷,
侧身躲过,同时抬脚,狠狠地踹在他的小腿上。“啊!”赵德胜惨叫一声,抱着腿跳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