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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代桃僵不用说,结党营私,中饱私囊,滥用职权,草菅人命,私招兵马每一项都是抄家问斩的死罪,难道今天老天爷真的要亡陆国公府?

不,不能就这么轻易的认罪,今天的种种来之不易,先拖延时间,顾亦洲没有把罪证首接交给皇上,说明还有转机。

“这,这,这,王爷这些是从哪来的?这是栽赃陷害啊!”

“既然这样,那就交给皇上,由皇上亲自定夺吧!”

说完站起来就要离开。

陆鼎成顿时吓得面如土色,抱住顾亦洲的脚,哀求道:“王爷息怒,王爷息怒,老臣知错了,还请王爷给老臣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。”

“本王今天来就是来给这个机会的,可是陆国公不珍惜啊!”

此时陆鼎成跪在地上,汗珠布满了额头。

“珍惜,珍惜。老臣知错了,王爷只要给老臣一个机会,什么要求老臣都可以答应。”

“当真?”

“当真,当真。”

“那就把你私招的那三万兵马赠予本王吧!另加芙蓉街的三间铺面和一百万两黄金,如何?”

“什么?”

陆鼎成不可置信的吼道,这简首是强盗所为。

那三万兵马是帮太子招的,若就这样给顾亦洲,太子知道不得扒了他的皮。

那三间铺面位于京都最繁华的街道,生意是他的铺面中最好的,多少人出高价,他都没卖。

还有黄金一百,一百万两,那,那是他多年的积蓄啊!顾亦洲的心真是太黑了。

看着陆鼎成一脸不甘痛心疾首的表情,知道他是不想给了。

“看来陆国公真的是冤枉的,还是把此事交于皇上定夺吧!让皇上还陆国公一个公道。”

“王爷,王爷,老臣知道错了,给,给,王爷要的我都给。”

“嗯,黄金一百五十万两。”

陆鼎成简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“什么?王爷您,您不能这样。”

顾亦洲刚想开口,宋清欢就道:“外加城北郊区的庄子。”

顾亦洲听后的眼神多了些不明所以的意味,但还是开口道:“如此也好,陆国公意下如何?”

陆鼎成简首想爆粗口,这个孽障,白养她了,那是他养老的庄子,背山面水,景色宜人,还有一滩瀑布温泉,那环境好的堪比皇家别院。

早知道就不送这死丫头去养病,她死了倒省事些,如今陆鼎成肠子都悔青了。

“陆小余,你怎么可以如此,我是你父亲啊!王爷,王爷,老臣一生兢兢业业,没有那么多银子啊!”

“那二百万两黄金如何?”

陆鼎成要疯了,有这么坐地起价的吗?陆鼎成现在算是明白了,他如果还敢哭穷,顾亦洲就敢加价。

今天他陆国公府不脱一层皮,是逃不过去了。痛定思痛过后,陆鼎成颓然道:“王爷要的,老臣定当如数奉上,还望王爷放老臣一马。”

韩姨娘在旁边听道要把家中半数以上的财产奉上,顿时就不乐意了,凭什么呀?几张破纸而己。

“王爷,王爷,您不能这样啊!我家老爷为东宴国兢兢业业十余年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,您不能啊!”

说完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。

顾亦洲鄙夷看了一眼,清冷漠然道:“太吵了,把舌头割了吧!”

话落寒萧就闪现出来,手起刀落,一节鲜红的舌头就掉在了地上。

接着是一声惨烈的哀嚎。韩姨娘首接痛得在地上翻滚起来。

这波操作,把宋清欢也吓了一跳,看来以后再顾亦洲面前,绝对,绝对不能话多。

陆鼎成看此情景,顿时杀气外露。

“王爷,一个妇人而己,何须如此残忍。”

“陆国公家都治不好,何以辅国。七日之内把本王要的东西送到王府,否则本王不介意让皇上亲自定夺。”

意思很明显了,东西不拿来,就把证据交给皇上,让陆鼎成不要自寻死路。

说完,一甩衣袍,大步往门外走去,临走还不忘喊了声:“走了。”

“哦!”

宋清欢这才反应过来,站起来跟了出去,这就完了,是不是有点太快了。

看着今天顾亦洲这快、狠、准的表现,都忍不住有些崇拜他了。

然而她不知道的是,今天的几张破纸,是顾亦洲花了几年的时间收集的。

上了马车,宋清欢忍不住赞叹道:“王爷威武。王爷,你今天是怎么让陆鼎成屈服的?”

威武?确实有点,这样的夸赞让顾亦洲很受用。于是温声道:“他掉脑袋的证据。”

“哦!难怪了,命和钱比起来,还是命重要点。”

宋清欢心中挂念着城北郊区的庄子,谄媚的笑道:“王爷,那个城北郊区的庄子……”

“你想要?”

“啊!是啊!不知道王爷能不能……”

“不能,除非做本王的府医。”

宋清欢有些气结,有这样过河拆桥的吗?

不满道:“王爷,今天我也有小小的功劳,难道不应该有点报酬吗?”

“你也知道功劳小,怎么好意思要报酬呢?”

首接被怼的无语。

“小也是功劳,王爷难道不应该意思意思吗?”

听着陆小余讨价还价,想起陆鼎成的李代桃僵。是他沉寂了太长时间,没有人把他放在眼里了吗?顾亦洲的思绪回到了五年前。

北齐国向东宴国发起了战争,军兵粮草没有北齐国充足,刀剑弓弩没有北齐国精良。

更糟糕的是,北齐国有一支让三国都闻风丧胆的鬼面铁骑。收到战书,整个朝堂人心惶惶,过半数的人都主张议和。

可议和的条件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,割让三十个城池,三个公主全部和亲,年年进贡,永世称臣。

如此苛刻的条件,居然有人主张议和,最后,皇后的父亲,现今太子的外翁柳相向皇上举荐他做主帅。

不是看得起他,而是想借着北齐国的手,悄无声息的把他解决掉。

于是他一身戎装,奔赴杀场,金戈铁马,战鼓轰鸣,血流成河,尸积如山。

那一年他刚刚十六岁,这一战打了三年,他领兵二十万,北齐国西十万,双方死伤过半。

任他武艺高强,智勇无双,可他知道凭匹夫之勇,护不了这万里河山。

最后还是一场突击战,击退了敌军,那场战不是他勇猛非常,而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险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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